一、请假原则
1、根据《汕头大学工商管理硕士(MBA)学籍管理(试行)》有关规定,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学院、中心安排的活动时,必须履行请假手续。无非常情况,不予请假。
2、请假必须经正常程序获得批准后方为有效。事前不请假者按照旷课处理。
3、请假必须提交请假单。
请假单必须事前由本人书写,并写明请假理由、请假时间,并附有关证明材料(请病假者必须有医疗证明)。凡事后请假、未写明事由或者由他人代写、他人代交、电话通告等情况一律不准假。
二、请假程序
学员请假首先填写请假单(MBA中心网站下载),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。请假单可直接提交给学生助理。若因故无法当天提交请假单的学员,请在事前EMAIL给任课教师,同时抄送给学生助理,并在下次上课前补交请假单。
三、其他
1、本管理制度由汕头大学MBA教育中心负责解释。
2、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