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汕头大学MBA学员缓考及补考规定

发布日期 : 2013-09-03

第一部分:缓考规定

一、严格控制缓考。学生因病、因事或考试时间冲突等原因不能如期参加考试者,应事先持有关证明向班主任提出缓考申请,填写《缓考申请单》,经班主任同意签署意见,MBA教学中心培养办、中心主管教学主任审核批准,方可予以缓考。

二、对事先未办理申请缓考手续的,将不予安排考试,直接参加重修。

三、参加缓考的学员,缓考由MBA教育中心培养办统一安排,不再安排其他补考时间。学员需持《缓考申请单》参加考试。 

第二部分:补考规定

一、学员参加正常考试成绩不及格者(核心课成绩低于70分者,方向必修课及选修课成绩低于60分者),可以给予补考机会。出勤率不达到要求者,不能参加补考,直接参加重修。所有课程均允许补考1次,补考不过,直接参加重修。

二、参加补考的学员,补考由MBA教育中心培养办统一安排,具体补考通知详见网站培养活动通知,学员需持《补考申请单》参加考试。

三、补考工作的全过程,从试卷的打印(复印) 、校对、印刷、分发到监考、评卷,均严格按照考试规范要求进行,相关人员要认真履行考试职责,对失职、渎职者要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纪律处分。

四、学生补考按中心统一公布的时间进行,任何教师自行安排的补考一律无效。

五、每门课程有一次补考机会,对补考仍不及格者,直接参加重修。

六、凡参加课程重修的学生,在重修结束后进行考试,成绩以重修考核成绩计。